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8年6月实施了《深圳市机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》,对机动车道通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。根据该办法,以下是深圳市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的罚款情况:
1. 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罚款标准是50元,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为BKT2209-2。
2. 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罚款标准是20元,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为BKT2209-3。
3.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的罚款标准是10元,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为BKT2209-4。
除了深圳市机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罚款标准外,还有其他的相关规定:
1. 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罚款标准是100元,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为BKT2205-2。
2. 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超车的罚款标准是100元,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为BKT2205-3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罚款标准仅供参考,具体罚款金额以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和相关法规为准。此外,根据北京市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,中国境内的机动车违法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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